Apr 17|2022

臺灣罕見血液病促進協會參與學術會議獎助金

第一條 臺灣罕見血液病促進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提升學術研究風氣,鼓勵醫療相關人員參與學術會議與國內外專家交流,並藉出席會議發表重要研究成果,特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申請人資格及限制
一、本辦法之申請對象須為本會會員且符合甲或乙任一資格
  甲、國內大專院校醫療相關科系之學生,需檢附學生證 (含註冊章)。
  乙、各公私立醫院醫療從業人員,需檢附在職證明。
二、同一篇論文之發表以補助一人為限,每人每年補助以一次為限。
三、擬發表之論文未被其他合著人向相關單位申請經費補助。
四、申請補助獎助金時,其論文題目須為血液學相關主題。

第三條 申請程序及必繳資料
一、申請文件應於會議起始日至少一個月前,電子郵件(rbdtaiwan@gmail.com)寄至本會辦理審查作業,標題請用「申請學術會議獎助金補助」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:
  甲、申請表乙份 附件一
  乙、該主辦單位致申請人之正式邀請函影本。
  丙、發表論文被接受之證明文件影本 (可於會議開始日前補繳)。
  丁、擬發表之論文摘要。
  戊、會議日程表 (可於會議開始日前補繳)。
  己、會議有關內容與重要性介紹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。

第四條 繳交審核文件後經審核委員評核決定是否給予補助。

第五條 補助項目及金額
依當年協會經費狀況,由審核小組決議補助往返交通費會議註冊費住宿費等之部分或全額,最高補助新台幣三萬元。以上各項補助費用,由受補助人會議前先行墊付。

第六條 本辦法補助,其審查程序如下
申請案件依程序送核,經審核小組審查完成,報請理事長核定後公告於本會網頁。

第七條 審核小組由秘書長(擔任主席)、理事長及理監事代表 1-3 人,共 3-5 人組成參與審核。

第八條 獲核定補助者,應於會議結束後二星期內(須於會計年度結束前)依規定繳交出席會議之交通證明會議註冊費以及住宿費影本郵局(銀行)存簿影本填妥領款收據 附件二,向本會提出核銷作業,並提交心得報告

第九條 未出席審核會議或未備妥核銷文件之申請人,則視同放棄本補助案。

第十條 本辦法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申請表及附件:PDFWORD 壓縮檔